日前,中国证监会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一起IPO欺诈发行事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道生物”)此前发布的招股书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虚假销售产品及伪造销售回款等行为,华道生物及相关责任人被罚。
因上述违法行为,华道生物被处以300万元的罚款,董事长刘明荣被处以250万元的罚款,董事周培良、时任财务总监金利忠分别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时任董秘宗冬青、刘明荣外甥女陈荍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2021年12月21日,华道生物首次披露招股书申报稿,后经深交所两轮审核问询,华道生物进行了多次回复,其中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将报告期更新为2019年至2021年。2022年8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启动了对华道生物进行现场督导,随后在当年9月该公司撤回申请文件。
华道生物原计划通过创业板IPO募资3.2亿元,用于苯磺酰氯及二苯砜扩产能并延伸开发3-氯丙酰氯和2,4-二(苯磺酰基)苯酚项目、基于生物酶催化的他汀类药物中间体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华泰联合证券为其保荐机构。
华道生物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如下:
一、2019年虚增销售收入、利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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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T服务行业个股中,浩丰科技股东户数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9月30日,IT服务行业平均股东户数为4.5万户。户均持股市值方面,IT服务行业A股上市公司户均持股市值为16.54万元,浩丰科技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9年,华道生物虚开发票给没有业务往来的木材经营部、木材加工厂等个体户或企业,并通过华道生物控制的关联方及其他公司和个人银行账户取现,再以客户销售回款的名义存现给华道生物。
2020年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期间,为配合中介机构有关客户走访的需求,将前述虚开发票的对象变更为7名个人,同时红字冲销并重开发票
2021年个人客户访谈不顺利后,华道生物再次将前述虚开发票的对象变更为河南鑫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姚为柱、昆山市常青化工有限公司,并再次红字冲销、重开发票。
经查,华道生物通过前述方式虚增2019年销售收入25,596,460.19元,占披露的当年销售收入比例为10.87%,虚增利润12,151,730.45元,占披露的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28.31%。
二、2020年至2021年虚增销售收入、利润情况。
2020年至2021年通过向湖北迪美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达之明经贸有限公司、江苏福特宏晔化工有限公司、金溪县云祥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客户虚开发票,并通过华道生物控制的关联方及其他公司和个人银行账户制造销售回款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2020年虚增销售收入26,376,106.19元,占披露的当年销售收入的7.63%,虚增利润总额10,612,146.10元,占披露的当年利润总额的15.45%;虚增2021年销售收入28,761,061.91元,占披露的当年销售收入的8.37%,虚增利润总额15,001,399.44元,占披露的当年利润总额的20.54%。